近期,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,将水稻、小麦、棉花等10种作物列入实施范围,并配套制定发布判定指南等文件。此举标志着我国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正式落地,成为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,也是种业振兴的一项标志性成果。
保护原始创新遏制模仿育种
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的核心,是对在受保护原始品种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派生品种加以约束,防止简单修饰、模仿育种“搭便车”。专家认为,这一制度有利于划清原始创新与派生改良的边界,提升育种创新的回报。
利好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主体
业内分析指出,随着制度落地,真正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育种主体将获得更大市场空间,低水平重复育种、同质化竞争的局面有望得到扭转。对于小麦、棉花等我国重要作物而言,制度实施将引导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。
作为种业振兴的一项标志性成果,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与品种全链条管理、打假维权等举措共同发力,将为我国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